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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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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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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股份总数959,513,0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6,311,722.14元(含税),尚余未分配利润 254,243,966.87元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是国内最早以发展体育产业为本体的上市公司,始终根植体育、聚焦体育产业。公司依据董事会提出的《中体产业集团“扬帆·奋斗”行动纲要(2021-2023)》,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按照“健康中国”、“体育强国”等国家战略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用体育点亮美好生活”的使命,努力践行“责任、奋斗、团结、创新、开放”的中体精神,突出“四个抓手”、做强“两个平台”、把握“四个关键”,助力我国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做出积极贡献。公司目前及未来将主要涵盖以下业务:赛事活动、体育传播、教育培训、体育彩票、线育空间平台、线上数字科技平台,以及品牌运营、资本运作、标准认证、研究咨询和体育地产等。

  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中国体育产业,体育产业类别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渗透越来越多,体育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日益凸显。据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体育产业统计分类(2019)》数据显示,中国体育产业前景广阔,潜力巨大,始终保持持续快速发展态势,对经济的贡献不断扩大,有望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据国家体育总局与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体育产业经济数据显示,体育产业的市场需求与经济规模逐年增长,体育服务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2020年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但各级政府积极出台相关体育产业扶持政策,不断优化体育产业营商环境,同时体育企业也都多方位开展自救,提高生存与发展的能力,激发广大居民体育消费潜力,为疫情后的体育产业发展积蓄能量。进入经济复苏期,中央会议定调“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双循环”论成为应对持久战的战略选择与转型机制,现阶段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挖掘内需的潜力,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尤为重要,从体育行业来看,推动体育产业向数字化和智能化方向发展,对扩大内需、消费升级有着明显的拉动作用,“双循环”为体育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

  综合国家政策导向、行业专家意见以及公司专业研判,预计2021年我国体育产业的发展将呈现以下趋势:

  一是体育产业相关政策红利将逐步兑现。2019-2020年,中国体育建设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体育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等与体育产业高度相关的一系列政策,以及各地方政府也出台了配套政策以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目标逐一落实。

  二是居民体育消费需求将快速释放。现阶段作为体育消费主力军的90后、00后的体育消费意识和消费能力更强,社交意识和专业健身需求逐步增强,健身房、户外活动、比赛场所、赛事转播是他们重要的生活内容;伴随着“体教融合”“体医融合”等趋势的确定,儿童青少年、老年人、病患人群的体育需求也将得到挖掘。

  三是体育产业新兴业态将不断呈现。一方面,体育产业的数字化智能化发展将提速,在5G、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支撑下,体育产业的形态将更为多元,体育制造业将提升质量并不断开发新产品,数字健身服务、数字群众体育活动、数字赛事转播、数字体育培训、数字体育内容的供给将得到极大的扩充,体育产业的运营效率将得到提升,民众体育消费的需求将被激发。另一方面,体育与其他产业融合的趋势将持续深化,体育消费将在更多生活场景中出现,覆盖更大规模的人群,“体育+教育”、“体育+医疗”、“体育+养老”、“体育+旅游”、“体育+商业”等“体育+”领域,将极大地扩展体育产业的外延,供给侧的新产品、新模式的出现将不断涌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6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1.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395.6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50%。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原计入“预收款项”的预收款重分类调整至“合同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列报,调整2020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数据不予调整。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王卫东董事长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公告》(编号:临 2021-06)。

  十、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0年年报财务数据的议案》。报告期内,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数据的议案》。报告期内,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 2021-07)。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1-3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 2021-08)。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 2021-09)。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 2021-10)。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2021-11)。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2021-12)。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1-13)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组织机构调整的公告》(编号:临2021-14)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投资设立中体体育传播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临2021-16)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投资设立中体教培体育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编号:临2021-17)

  上述第一、三、四、八、十二、二十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发出的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财务顾问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华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决定》(证监许可[2020]73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3,712.53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实际发行股份数量45,288,811股,发行价格11.86元/股,由8名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537,125,298.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4,698,113.2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2,427,185.25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0]00756号《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东城支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34,655,294.09元,其中:发行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12,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2,655,294.09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25,105.20元。截止2021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595,109.57元。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按照规定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账户结息2,595,109.57元亦将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宁波银行东城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该账户后续存在使用可能,为提高相关工作效率,公司将根据后续业务需要,视情况将该募集资金账户转为一般账户或进行注销。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变更或注销等事项。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4月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出席会议监事应到4名,实到4名。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原监事会主席已辞职,经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李潇潇监事主持。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构建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较为全面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各级机构均能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行使职责,运作规范。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应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的线 票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号:临 2021-07)。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临 2021-11)。

  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临 2021-12)。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3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汪韬、深圳永卓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华舰体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青骊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君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严寒、倪翰韬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528.8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86元。截至2020年11月2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537,125,298.4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14,698,113.21元,募集资金净额522,427,185.25元。

  截止2020年11月2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0]00075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525,998,753.05元,其中:发行承销费及保荐费人民币12,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3,998,753.05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利息收入105,025.06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231,570.47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4日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独立财务顾问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独立财务顾问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增加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0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独立财务顾问,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收入形成的金额。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对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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