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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场所经营活动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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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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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我省多市相继报告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疫情防控异常严峻复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减少节日期间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月11日18时起暂停全区文化娱乐、体育休闲等场所的经营活动。

  一、全区文化娱乐休闲场所(网吧、茶楼、酒吧、歌厅、舞厅、KTV、音乐茶座、咖啡厅、电影院、营业性演出场所、游戏厅、棋牌室、桌游吧、麻将室、剧本杀、台球厅、密室逃脱室、美容院、馆、场所等)暂停营业。

  三、全区所有体育经营场所(球馆、体育馆、健身房、瑜珈馆、游泳馆、室内舞蹈班、跆拳道馆、社区活动室等)暂停营业。

  四、全区各校外培训机构(含学科类、艺体类等)及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集中学习场所、室内儿童拓展项目等立即暂停线下教学培训活动。

  六、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不办、少办、小办”原则,严格控制各类大型聚集性活动。对确需举办的,原则上不能超过50人,且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超过50人的要按程序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以上部门审批。各辖区要加强对红白事监管。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区以外亲属不返回参加,聚餐不超过50人)。

  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以上各类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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