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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康佳A收关注函 深交所问放消息影响股价合法合规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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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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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康佳A(000016)股价连续上涨,1月23日、2月3日、2月4日,深康佳A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引来市场关注。

  2月4日晚间,深康佳A披露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对媒体报道“首款存储主控芯片实现量产出货”进行说明,称公司控股公司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首款存储主控芯片在2019年12月实现量产,首批10万颗已于当月完成销售。康芯威公司将争取在2020年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

  受到上述消息影响,在2月4日及随后的4个交易日,深康佳A股价均报涨停。

  2月23日,深交所向深康佳A下发关注函,问询公司“争取在2020年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MicroLED相关的产品研发中涉及氮化镓技术”、“与雷曼光电战略合作中5000万注册资本实现百亿产业平台的可行性”等信息是否属实。

  深交所表示,如果上述事项属实,公司通过互动易、对外放出消息等方式向市场发布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2月24日,深康佳A发布公告回复问询,称媒体报道“争取在2020年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不属实,但公司也表示“MicroLED相关的产品研发中涉及氮化镓技术”属实,与雷曼光电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属实,但该协议中不涉及销售金额。深康佳A称,相关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其一,深交所的问询函指出,媒体报道深康佳A公司过去并未有芯片行业积累,在短短一年内研发出一款芯片且目标是再用一年要拿到国产品牌四成到五成的市场份额。

  深康佳A称不属实,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就开始进行芯片的销售,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控股公司康芯威公司争取在 2020 年进行全球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全球市占率预计约为3.3%-4%,但并非要拿到国产品牌四成到五成的市场份额。

  深康佳A称,在综合考虑市场容量、产品性能、市场机遇及团队实力等因素后,公司对康芯威公司总经理等核心管理人员设定的2020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KPI)之一为年销售芯片的挑战目标1亿颗,并根据挑战目标设定了绩效奖金,公司公告称“争取在2020年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 不存在夸大、误导市场行为。上述事项不构成本公司的业绩承诺,是否能够达成目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其二,问询函指出,深康佳A董秘于2月18日在互动易平台透露控股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光电’)正在从事 Micro LED 相关的产品研发,其中会涉及氮化镓相关技术,深康佳A表示事项属实。

  2月17日,有投资者在互动易上向深康佳A发问:“在网上看到康佳集团正在招聘氮化镓芯片工程师,请问贵公司是否已有氮化镓相关技术方面的储备或者已从事氮化镓功率器件的研究?”

  深康佳A董秘于2月18日上午回复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在从事Micro LED相关的产品研发,其中会涉及相关技术。”2月18日下午,深康佳A以涨停价收盘。

  深康佳A称,基于 Micro LED 产品研发的需要,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 “重庆光电”)于2020年1月15日起在相关招聘网站发布了关于招聘氮化镓研发工程师的招聘需求。因为本公司正在招聘氮化镓技术的相关人员,且公司正在推进的 Micro LED 项目中蓝色及绿色 Micro LED 发光芯片的材料为氮化镓,所以公司在2020年2月18日回复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在从事 Micro LED 相关的产品研发,其中会涉及氮化镓相关技术。”

  深康佳A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8日和2019年10月9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已对重庆光电研发 Micro LED 产品事项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氮化镓技术仅为本公司研发 Micro LED 产品的必需技术之一,本公司 Micro LED 相关的产品研发中涉及氮化镓技术的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其三,2月20日,深康佳A又对外放出消息称与雷曼光电签署战略合作预打造百亿能源互联网及服务器产业平台,深交所要求深康佳A说明“与雷曼光电战略合作”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主要条款和当前进展、5000万注册资本实现百亿产业平台的可行性、公司在本次合作中的主要职能和收益获取方式、对公司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可能面临的风险等。

  深康佳A表示,与雷曼光电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属实,但该协议中不涉及销售金额。 近期,公司与深圳雷曼科技智能有限公司(下称“雷曼科技”,为深圳雷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上海红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拟成立注册资本为 5000 万元的合资公司,从事智能光伏逆变器和服务器的代理、销售业务。正式签署的协议中未提及百亿能源互联网及服务器产业平台事项。

  深康佳A称,5000 万注册资本实现百亿产业平台的可行性 为了给合作方及员工以信心,考虑到本公司在资金和渠道方面的优势,雷曼科技及经营团队在光伏逆变器及网络服务器行业内的影响力及客户资源,本公司提出合资公司争取在5年后实现百亿产业平台的目标(即 5年后实现销售规模达到百亿的目标),该事项不构成本公司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深康佳A称,与雷曼科技成立合资公司事项,本公司的出资金额为2550万元,该投资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31号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日,你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上涨。经督促,你公司分别在2月7日、2月13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说明了“该芯片的主要功能是控制内嵌式存储器”“已销售的10万颗存储主控芯片的销售总金额约为20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度销售收入的比重不足0.01%”“争取在2020年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1亿颗存储主控芯片相应的销售总金额预计约为2.5亿元,占本公司2020年销售收入的比重将不超过1%”等内容。

  我部关注到,有媒体报道称,你公司过去并未有芯片行业积累,在短短一年内研发出一款芯片且目标是再用一年要拿到国产品牌四成到五成的市场份额、你公司董秘于2月18日在互动易平台透露控股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光电’)正在从事MicroLED相关的产品研发,其中会涉及氮化镓相关技术、2月20日你公司又对外放出消息称与雷曼光电签署战略合作预打造百亿能源互联网及服务器产业平台。经查,你公司与雷曼光电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金拟为5000万元。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下述事项并进行说明:

  1.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媒体报道是否属实,如是,你公司通过互动易、对外放出消息等方式向市场发布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2.结合第1问,请你公司说明于2月21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核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1)用通俗语言介绍“重庆光电正在从事MicroLED相关的产品研发,其中会涉及氮化镓相关技术”的相关情况,包括不限于产品研发中如何涉及氮化镓技术、与小米的氮化镓充电器的区别、产品研发至生产所需经历的重要阶段和当前所处阶段、是否存在待解决或待突破问题、可能面临的风险等;(2)说明“与雷曼光电战略合作”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主要条款和当前进展、5000万注册资本实现百亿产业平台的可行性、你公司在本次合作中的主要职能和收益获取方式、对你公司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可能面临的风险等;(3)前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的,作出重大风险提示;(4)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5)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请你公司进一步核查以下事项:(1)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2)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3)核查你公司截止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以及你公司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4.你公司公告称“争取在2020年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夸大、误导市场行为,并分析你公司对应生产设备的账面价值、芯片生产的行业地位。

  请你公司于2020年2月24日开市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涉及信息披露的,同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20年2月23日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2月2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0〕第31号)(下称“关注函”)。针对关注函中提出的问题,本公司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具体情况进行了了解。现将关注函的主要内容及其回复公告如下:

  1、关于媒体报告的说明

  (1)近日,你公司股票价格连续上涨。经督促,你公司分别在2月7日、2月13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说明了“该芯片的主要功能是控制内嵌式存储器”“已销售的10万颗存储主控芯片的销售总金额约为20万元,占本公司2019年度销售收入的比重不足0.01%”“争取在2020年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1亿颗存储主控芯片相应的销售总金额预计约为2.5亿元,占本公司2020年销售收入的比重将不超过1%”等内容。

  我部关注到,有媒体报道称,你公司过去并未有芯片行业积累在短短一年内研发出一款芯片且目标是再用一年要拿到国产品牌四成到五成的市场份额、你公司董秘于2月18日在互动易平台透露控股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光电’)正在从事MicroLED相关的产品研发,其中会涉及氮化镓相关技术、2月20日你公司又对外放出消息称与雷曼光电签署战略合作预打造百亿能源互联网及服务器产业平台。经查,你公司与雷曼光电拟成立的合资公司注册资金拟为5000万元。

  请你公司说明前述媒体报道是否属实,如是,你公司通过互动易、对外放出消息等方式向市场发布对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

  回复:

  一、你公司过去并未有芯片行业积累在短短一年内研发出一款芯片且目标是再用一年要拿到国产品牌四成到五成的市场份额

  不属实,具体说明如下:

  (一)从2016年开始,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就开始进行芯片的销售,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且本公司参与的《数字电视广播系统与核心芯片的国产化》项目在2019年初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因此本公司在芯片行业具有一定的积累。

  (二)合肥康芯威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康芯威公司”)争取在2020年进行全球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全球市占率预计约为3.3%-4%,但并非要拿到国产品牌四成到五成的市场份额。目前国内厂商使用国产品牌芯片的意愿较强,未来存储主控芯片的国产品牌市场占有率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因此康芯威公司的市场份额一部分将来自于国产替代,而并非全部来自于抢占其他国产品牌的市场份额。

  康芯威公司争取在2020年进行全球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不构成本公司的业绩承诺,是否能够达成目标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二、你公司董秘于2月18日在互动易平台透露控股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光电’)正在从事MicroLED相关的产品研发,其中会涉及氮化镓相关技术

  属实,具体说明如下:

  2020年2月17日,有投资者在互动易咨询:“在网上看到康佳集团正在招聘氮化镓芯片工程师,请问贵公司是否已有氮化镓相关技术方面的储备或者已从事氮化镓功率器件的研究?请董秘给予认真回复,谢谢!”。

  基于MicroLED产品研发的需要,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光电”)于2020年1月15日起在相关招聘网站发布了关于招聘氮化镓研发工程师的招聘需求。因为本公司正在招聘氮化镓技术的相关人员,且本公司正在推进的MicroLED项目中蓝色及绿色MicroLED发光芯片的材料为氮化镓,所以本公司在2020年2月18日回复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重庆康佳光电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正在从事MicroLED相关的产品研发,其中会涉及氮化镓相关技术。”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请见问题2的回复。

  本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18日和2019年10月9日披露了《关于在重庆投资建设康佳半导体光电研究院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86)和《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92),已对重庆光电研发MicroLED产品事项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氮化镓技术仅为本公司研发MicroLED产品的必需技术之一,本公司MicroLED相关的产品研发中涉及氮化镓技术的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2月20日你公司又对外放出消息称与雷曼光电签署战略合作预打造百

  亿能源互联网及服务器产业平台

  部分属实,具体说明如下:与雷曼光电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事项属实,但该协议中不涉及销售金额。近期,本公司与深圳雷曼科技智能有限公司(下称“雷曼科技”,为深圳雷

  曼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上海红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协议,拟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的合资公司,从事智能光伏逆变器和服务器的代理、销售业务。正式签署的协议中未提及百亿能源互联网及服务器产业平台事项。该事项的具体情况说明请见问题2的回复。

  与雷曼科技成立合资公司事项,本公司的出资金额为2,550万元,该投资金额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相关内容

  (1)结合第1问,请你公司说明于2月21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并核查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

  回复:

  经核查,本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对于报道中提及的重庆光电研发MicroLED产品时涉及氮化镓相关技术及与雷曼科技战略合作事项,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2)用通俗语言介绍“重庆光电正在从事MicroLED相关的产品研发,其中会涉及氮化镓相关技术”的相关情况,包括不限于产品研发中如何涉及氮化镓技术、与小米的氮化镓充电器的区别、产品研发至生产所需经历的重要阶段和当前所处阶段、是否存在待解决或待突破问题、可能面临的风险等。

  回复:

  重庆光电成立于2019年9月30日,注册资本20亿元,其中本公司出资15亿元,占股75%;重庆两山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占股25%,主要从事MicroLED相关的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现将MicroLED相关产品研发中涉及氮化镓相关技术的情况说明如下:一、产品研发中如何涉及氮化镓技术

  以MicroLED为代表的半导体光电显示器件,其发光核心就是基于氮化镓发

  光二极管,氮化镓材料由于其物理特性目前成为蓝色和绿色发光器件的最佳选择。氮化镓作为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因具备优越的性能,在半导体照明显示、消费类电子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重庆康佳光电研究院的建立,就是开展MicroLED产品为代表的氮化镓等化合物半导体技术与应用研发。因此,重庆光电在MicroLED相关产品研发时需要涉及氮化镓相关的技术。

  二、与小米的氮化镓充电器的区别

  重庆光电目前主要是利用氮化镓芯片作为MicroLED的发光芯片。根据公开信息,小米目前主要是利用氮化镓功率器件开发快充产品。重庆光电与小米从不同的应用需求层面对氮化镓材料的特性加以研发和应用,两者在技术应用层面存在区隔。本公司目前没有使用氮化镓技术开发快充产品的计划。

  三、产品研发至生产所需经历的重要阶段和当前所处阶段

  MicroLED产品研发至生产需要分别完成发光芯片制造和显示模组制造,其中发光芯片制造可分为设计、样片研发、试产、小规模量产和量产共5个阶段,显示模组制造可分为巨量转移方案设计、样机试产、小批量制造、量产产品制造共4个阶段。

  目前,重庆光电自主研发的MicroLED显示屏以及MicroLED发光芯片已在实验室成功点亮(即样片研发阶段已完毕),其中蓝色与绿色MicroLED发光芯片的材料为氮化镓。重庆光电的显示模组制造尚在巨量转移方案设计阶段。

  四、是否存在待解决或待突破问题和可能面临的风险

  (一)对于发光芯片制造,试产和小规模量产阶段,可能会因为设备、材料与制程需要持续磨合导致产品的稳定性和精度需要持续提升;量产阶段可能会存在生产质量未达标准,导致质量风险。另外,完成上述阶段所需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二)对于显示模组制造,重庆光电需要在MicroLED巨量转移的效率和良率方面获得突破,这也是目前整个行业最大的技术难题,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重庆光电的研发进度未达预期,可能会错失行业的发展机遇。

  (三)在销售MicroLED产品时,重庆光电可能会受市场因素、销售渠道、产品的生产效率及良率等因素影响,导致销售未达预期。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3)说明“与雷曼光电战略合作”事项的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合同主要条款和当前进展、5000万注册资本实现百亿产业平台的可行性、你公司在本次合作中的主要职能和收益获取方式、对你公司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可能面临的风险等。

  回复:

  近日,本公司与雷曼科技及上海红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拟成立合资公司,从事智能光伏逆变器和服务器的代理、销售业务。将该事项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合同主要条款和当前进展

  合同主要条款为本公司、雷曼科技及上海红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拟在重庆市璧山区成立合资公司。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股51%,雷曼科技持股25%;上海红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24%,主要业务为智能光伏逆变器和服务器的代理、销售。正式签署的协议中未提及百亿能源互联网及服务

  器产业平台事项。目前,本公司、雷曼科技及上海红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就成立合资公司事项

  已履行完毕各自内部所需的审批程序,正在准备合资公司工商注册所需的资料。二、5000万注册资本实现百亿产业平台的可行性为了给合作方及员工以信心,考虑到本公司在资金和渠道方面的优势,雷曼

  科技及经营团队在光伏逆变器及网络服务器行业内的影响力及客户资源,本公司提出合资公司争取在5年后实现百亿产业平台的目标(即5年后实现销售规模达到百亿的目标),该事项不构成本公司的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在合作中的主要职能和收益获取方式

  本公司为合资公司持股51%的控股股东,将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合资公司的主要盈利方式为获取销售产品的差价,本公司则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并合资公司的报表及从合资公司中获得股东分红。

  四、对公司业绩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可能面临的风险等

  目前,合资公司尚未正式成立,业务还需开拓。本次合作不会对本公司2020年的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可能面临的风险主要为:

  (一)该业务对合资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如果流动资金不足,可能导致业务量达不到预期。

  (二)外部贸易环境等因素可能导致智能光伏逆变器和服务器业务出现不确定性,从而导致合资公司相关业务无法正常开展。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前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的,作出重大风险提示。

  回复:

  经评估,主要有两点风险:

  (一)重庆光电在MicroLED产品的研发方面能否按预期取得技术突破存在

  不确定性。(二)本公司与雷曼科技的合资公司能否实现预期的销售目标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5)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回复:

  经核实,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6)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你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回复:

  经口头询问,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目前不存在对本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本公司将尽快取得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的书面回复。

  3、进一步核查事项

  (1)根据本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回复:

  2020年1月2日,本公司接待了方正证券的郭丽丽分析师的调研,主要沟

  域。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披露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核查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回复:

  经本公司问询和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3)核查你公司截止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是否与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以及你公司大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本公司将尽快取得截止前一交易日收市后的前20名股东名单,尽快完成核查并反馈核查结果。

  4、关于销售存储主控芯片事项

  (1)你公司公告称“争取在2020年销售存储主控芯片1亿颗”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是否存在夸大、误导市场行为。

  回复:

  在综合考虑市场容量、产品性能、市场机遇及团队实力等因素后,本公司对 康芯威公司总经理等核心管理人员设定的 2020 年度的关键绩效指标(KPI)之一 为年销售芯片的挑战目标为 1 亿颗,并根据挑战目标设定了绩效奖金,本公司公 告称“争取在 2020 年销售存储主控芯片 1 亿颗”不存在夸大、误导市场行为。

  康芯威公司争取在 2020 年进行全球销售存储主控芯片 1 亿颗不构成本公司 的业绩承诺,是否能够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康芯威公司在 2020 年销售 1 亿 颗存储主控芯片的目标能够达成,按照康芯威公司目前对存储主控芯片价格的预 测计算,1亿颗存储主控芯片相应的销售总金额预计约为2.5亿元,占本公司2020 年销售收入的比重将不超过 1%。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分析你公司对应生产设备的账面价值、芯片生产的行业地位。

  回复: 因康芯威公司主要从事存储器主控芯片的设计和销售,芯片生产是通过委托 加工的方式完成。目前,康芯威公司没有对应生产设备。目前,康芯威公司的大 部分客户尚在开拓中,市场份额较小。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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