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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规范体育赛事活动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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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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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月 13 日,在江苏常州举行的 2022 年全国青年女子曲棍球锦标赛第一阶段第一轮比赛中,吉林队以 7 比 0 战胜乐山队。图为吉林队球员徐凤珍(前)在比赛中射门。新华社发(史康/摄)

  11月7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体育赛事活动,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何要对《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修订?《征求意见稿》有哪些亮点?近日,与法制社记者采访了专家学者和体育爱好者。

  苏州大学体育学院教授熊瑛子表示,体育法修订通过后,有37处涉及“体育赛事”或“体育赛事活动”,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主要调整规范体育赛事的组织、管理、权利、风险、监管和救济等方面,尤其是增加了高危体育赛事的行政许可制度,明确了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监督检查,完善赛事组织,如明确赛事活动组织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等。

  运城学院教授陈荣华表示,首先,《征求意见稿》新增加内容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强调以党建引领体育事业和体育赛事活动发展,比如规定“大型或重要体育赛事活动组委会应当建立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引领作用”。其次,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有效衔接。例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将现行《办法》中的“其他组织”调整表述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作为一名极限运动爱好者,泰康保险集团合规负责人兼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靳毅对《办法》的修订也十分关注。他表示,《征求意见稿》明确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实施行政许可制度,完善赛事组织,健全服务保障,加强监管,尤其是增加了利用体育赛事活动从事活动、违规使用兴奋剂等问题的法律责任,增加了对处理决定不服发生纠纷可申请救济的规定等,这必将推动体育赛事治理模式变革。

  与现行《办法》相比,《征求意见稿》增加一章“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明确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申请条件、审批程序、监督检查等。受访专家学者表示,这为高危体育赛事活动系上“安全绳”,是一大亮点。

  陈荣华认为,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近年来,我国体育监管部门不断下放行政审批和执法权力,取消群众性、商业性赛事审批,激发了体育市场活力,推动了体育产业和体育赛事活动蓬勃发展。但在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中,如果组织管理不当,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危害社会公共秩序。因此,《征求意见稿》增设专章,拟通过对高危赛事项目申请、审批、监督体系等事项的全链条管理,进一步推动相关赛事规范化发展。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如对未经许可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等,可以给予最高50万元的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或者给予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禁赛处罚。

  靳毅认为,近年来,随着体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个别领域赛事活动管理不规范,容易造成重大损失,比如2021年5月22日,在甘肃省白银市景泰县举办的2021年(第四届)黄河石林山地马拉松百公里越野赛暨乡村振兴健康跑中,21名参赛选手遇难。这次《征求意见稿》不但回应了体育赛事标准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还进一步强化管理,明确提出体育赛事活动的“熔断”机制。即在赛事活动举办时,如果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情形,则应当及时终止比赛,并做好后续处理。

  熊瑛子表示,11月7日,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征求意见稿》的同时,还配套出台了《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和《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征求意见稿)》,从科学角度对赛事项目内容、许可条件进行梳理划分,进一步系牢高危险性体育赛事项目的“安全绳”。同时《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赛事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保护,明确体育赛事组织者、主办者的权利和职责,如规定“未经体育赛事活动组织者等相关权利人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或者传播体育赛事活动现场图片、音视频等信息”,“体育赛事活动主办方、承办方应当增强权利保护意识,主动办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手续,通过合法手段保护体育赛事活动相关权益”。

  《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体育赛事活动,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统称。”作为一个体育运动的爱好者、参与者,靳毅认为,该定义没有揭示究竟什么是体育赛事活动,应进一步明确体育赛事活动的定义。比如,有些民间团体或者企事业单位之间举行的挑战赛、竞技赛,虽然范围不大,但可能也蕴含着与体育比赛精神相关的要素。这些活动是否会涵盖在《征求意见稿》中,是否还要履行相应管理职责,需要进一步界定。

  陈荣华表示,作为部门规章,《征求意见稿》制定的目的主要在于规范体育赛事活动正常开展,推动体育事业蓬勃发展。《体育法》第五十条规定:“国家对体育赛事活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征求意见稿》分级管理规定较明显,但是就分类管理而言,除“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的例外许可,其他体育赛事活动并没有明确的分类管理机制,尤其是对职业体育赛事和业余体育赛事没有明确分类管理,也没有对职业体育赛事作专门规定和例外保护,建议制定“职业体育条例”“体育产业发展条例”,补充体育赛事商业化、职业化、市场化、产业化内容,以更好地保护体育赛事利益相关者权利。

  熊瑛子认为,《征求意见稿》服务保障理念还需进一步提升,其第五章十三个条文规定体育行政部门应为合法举办的赛事提供必要指导和服务,明确地方体育行政部门应统筹谋划体育赛事活动,鼓励地方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发挥体育赛事活动的拉动作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体育行政部门可提供的指导和服务包括加强培训、提供志愿者、建立专家库等,但条文内容更多集中于指导层面,赛事服务保障的理念仍显不足,建议增加体育行政部门鼓励社会力量办赛,并为其提供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的具体措施。另外,《征求意见稿》条文中无体育赛事票价方面的规定,建议增加禁止哄抬票价等条款,以及应当向现役军人、残疾人、学生、儿童、老年人等特定群体赠与公益票或者销售优惠票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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