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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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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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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23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2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武汉国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资本”)发函核实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1、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2023)鄂01破申1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该事项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债权人对公司重整的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详见公告:临2023-001号、012号)

  2、公司预计2022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50,000.00万元至-240,000.00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则公司存在因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详见公告:临2023-009号、010号)

  3、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该事项或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4、公司控股子公司Super Sports Media Inc.(以下简称“新英开曼”)与北京新爱体育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爱体育”)就2021/2022赛季西甲版权《LaLiga赛事分许可协议》效力存疑事项,如后续经有权部门判定上述许可协议生效,则可能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需对前期已确认的收入进行冲回;或者公司需对已披露的2021年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三季度报告中对应的收入、成本等科目进行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23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2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1)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英开曼虽先后失去西甲联赛、亚足联的相关国内版权业务(公告编号:临2022-066号、096号),但公司控股子公司FootballMarketingAsiaLtd.(以下简称“FMA”)仍拥有2021-2028年亚足联所有相关赛事的全球独家商业权益(包含赞助权和版权)。

  (2)原定于在中国举办的2023年亚洲杯将易地至卡塔尔举办将对FMA的未来经营造成较大影响(公告编号:临2022-092号)。

  经自查,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国创资本书面询证核实后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1)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2023)鄂01破申1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告:临2023-001号)

  (2)2023年1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通知债权人应在 2023年3月9日(含当日)前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详见公告:临2023-004号)

  (3)2023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的进展暨风险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告:临2023-012号)

  除上述情况外,经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到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1)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明诚03”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见公告:临2022-025号)

  (2)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1明诚01”未按期偿还,已逾期。(详见公告:临2022-067号)

  (3)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50,000.00万元至-240,000.00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9.3.2条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值,则公司存在因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负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详见公告:临2023-009号、010号)

  经查询及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经核实,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2月23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2月2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且公司已于2023年2月24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股票交易价格短期波动幅度较大的风险提示公告》,因此,鉴于公司股价近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1、2023年1月3日,公司收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3)鄂01破申1号]、[(2023)鄂01破申1号之一],其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详见公告:临2023-001号),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的相关规定,若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债权人天风天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重整的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推动公司回归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但同时,公司亦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9.4.13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英开曼已失去西甲、亚足联国内相关项目,公司预测该事项将会对公司2022年度商誉减值测试产生重大影响,但由于目前评估机构、审计事务所尚未开始相关工作,因此公司暂无法明确其最终影响额,但依据谨慎性原则,公司认为新英资产组的商誉减值影响额可能会导致公司2022年度净资产为负。若最终公司披露的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出现《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情形,则公司股票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5、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1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本息。尽管公司将通过销售回款、处置资产、请求金融机构及政府支持以及催收前期应收账款等措施积极自救,努力筹措本期债券本息,尽快向持有人支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及利息,或通过提供违约处置方案等方式与持有人协商一致后延期支付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但本次债券违约事项或仍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流动性压力,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英开曼与新爱体育就2021/2022赛季西甲版权《LaLiga赛事分许可协议》效力存疑事项,如后续经有权部门判定上述许可协议生效,则可能导致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需对前期已确认的收入进行冲回;或者公司需对已披露的2021年三季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三季度报告中对应的收入、成本等科目进行调整,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网站及报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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