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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体育法律顾问:现实意义重大 机制还需理顺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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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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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总局日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提出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着力提升依法治体水平,不断推进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此举引发了体育界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会长、体育总局政策法规司前司长刘岩今日接受人民体育采访时表示,该《意见》是体育总局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出台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精神,同时因应体育界的工作实际需要,要进一步发挥律师法律顾问在行业中作用的体现。

  刘岩认为,《意见》出台是依法治体的重要举措,体育界应提高认识,根据工作需要,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制度。他介绍说,体育总局下属的一些单位,这几年已经有过聘请律师顾问的经验。尤其是当年的北京奥组委,在法律顾问工作方面做得非常出色,得到包括律师主管部门在内的各界高度肯定。不过,整个体育系统在法律顾问工作方面成功的经验并不是很多。所以,体育总局此时专门发文非常有现实意义。

  “体育界有些人对律师业务也存在一定误解,认为聘请律师就是为了打官司。”刘岩指出,这种观念需要予以纠正,打官司只是律师诸多业务中的其中一项,律师业务也分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很多知名的律师事务所,是以非诉讼作为主要业务的。“聘请律师顾问能够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提高法治化水平,也有利于实现治理现代化的目标,总体意义非常重大。”

  值得一提的是,人民体育在不久前做的一期体育法治圆桌讨论会,主题为“法律服务如何进一步助攻中国体育”(点击查看),恰好谈及到法律界 体育界的深度融合问题。

  首都体育学院原校长钟秉枢在当期讨论中表示,可借鉴之前国家大力在运动队中推动建立复合教练团队的成功经验,尤其是“奥运争光计划”引进科技工作者的经验,搭建复合团队引进包括律师在内的法律人才,为两者深度融合创造条件和机会。《与法制》总编辑刘桂明认为,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体育界需要更多的法律力量介入,需要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非常有必要。

  总局印发的这份《意见》包含五点主要内容,分别为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制度、完善法律顾问聘用制度、严明法律顾问工作要求、健全法律顾问使用机制和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其中还有”鼓励优秀运动员根据自身发展需要以个人身份聘请法律顾问”的内容,刘岩认为这一提法确实很有新意,也非常契合体育工作的实际。

  刘岩进一步表示,要更好发挥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体育界首先要端正态度,目前来说除了相关经验有所不足之外,同时机制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双方结合还有待继续协调。“术业有专攻,体育人必须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信任律师顾问的专业能力,尊重律师顾问的业务习惯和从业规则,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去做,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组成同心同力的专业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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