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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可以申报了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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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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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原则上推荐项目数量不限。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单位有责任协助处理。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可推荐1名(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省科学技术奖。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及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项目的第一完、省管专家2人共同推荐1名(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省科学技术奖。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专家可由3人共同推荐1名(项)所从事专业领域的省科学技术奖。共同推荐时列第一位的为责任专家。每位专家只能推荐1个项目,且不能作为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完,并回避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推荐项目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

  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可于推荐前向我厅申请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账号。在“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有账号的单位或专家,使用已有账号。

  推荐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推荐单位和推荐专家有责任督促项目完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按照《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情况需在提交推荐书的同时一并上传到“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由单位推荐的上传推荐单位公示情况,由专家推荐的上传第一完所在单位公示情况。

  (一)推荐省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实施应用。

  (二)已推荐2021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的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推荐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

  (三)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其中一个推荐项目的前三完。

  (五)推荐项目所使用的文章、获得的知识产权等必须是历年贵州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中未使用过的。

  (六)推荐省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候选人,原则上应作为第一完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以上,重点推荐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研人员。

  推荐书是贵州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按照《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创新和应用情况强调客观佐证材料,注重诚信承诺。各奖种推荐书的具体填写要求请在《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中查阅。

  2.“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有效佐证材料

  2.与项目有关的国家级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或“主要知识产权和标准规范等目录”(包括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有效佐证材料

  2.与我省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及推动科技合作的佐证材料(技术评价、培训、设备使用等)

  推荐省科学技术奖项目相关材料以电子版方式提交。电子版推荐书须按要求填写和上传,其中附件应为带目录结构的PDF文件,大小不超过30M,页数不超过100页。

  该系统将于2022年4月1日启用,至2022年5月21日中午12:00准时关闭。建议各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避免临近关网时间才填报提交,以免提交失败,逾期不予受理。

  推荐截至日前,科技奖励申请人、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科技奖励推荐书进行内容修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推荐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和推荐。推荐截止日后,不得更改科技奖励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推荐结束后,省科技厅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推荐项目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通过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向推荐单位及推荐人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对信息填写失误和不完整、缺失附件材料等情况导致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及《2022年度贵州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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