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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盛文化股东资金占用等4宗违规 实控人赵小强遭谴责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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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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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公布的《关于对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显示,经查明,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002699.SZ)及相关当事人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赵小强、时任董事兼总裁郭瑞、时任财务总监竺林芳、美盛文化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控股”)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 定期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美盛文化子公司香港美盛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美盛”)持有JAKKS PACIFIC INC.(以下简称“JAKKS”)17.96%的股权,按权益法核算。2018年1至6月,JAKKS实现净利润-3.5亿元,美盛文化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确认投资收益-6286.48万元。2018年10月23日,美盛文化就上述事项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更正前美盛文化净利润为1.14亿元,更正后净利润为5088.42万元,更正前后净利润的变动额为-6286.48万元,变动幅度为123.54%。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2018年,美盛文化控股股东美盛控股非经营性占用美盛文化资金累计14.84亿元,日最高占用额为13.19亿元,上述资金占用情况一直延续至2019年4月。

  三、 违规挪用募集资金

  2018年3月12日,美盛文化未履行审议程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7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4月26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4月28日,美盛文化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方式,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3.5亿元用于收购美盛控股持有的杭州捷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股权及债权。12月20日,上述交易终止。2019年4月,美盛文化将预付的3.5亿元收购款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8年末,美盛文化未履行审议程序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划转至自有资金账户净额为18.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22%,其中,将募集资金用于置换2016年和2017年以自有资金支付的项目投资款共计13.18亿元,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5.02亿元。2019年1月,美盛文化未履行审议程序,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3.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四、 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

  2019年2月28日,美盛文化披露《2018年业绩快报》,净利润1.36亿元。4月29日,美盛文化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经审计2018年度净利润为-2.3亿元,美盛文化未及时刊登业绩快报修正公告。

  美盛文化、美盛控股及三名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3.1.5条、第3.1.6条,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3.1.5条、第3.1.6条、第11.3.7条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2.1.4条、第4.1.1条、第4.2.2条、第4.2.3条、第4.2.7条、第4.2.11条、第4.2.12条、第5.3.4条、第6.3.8条、第6.4.2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对美盛文化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对美盛控股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美盛文化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赵小强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美盛文化时任董事兼总裁郭瑞、时任财务总监竺林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美盛文化成立于2002年6月3日,注册资本9.1亿元,于2012年9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袁贤苗现为法人代表、总裁,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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