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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中职篮和篮协利益诉求重叠 双方必须合作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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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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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9日,中国篮协联赛办公室召开媒体通气会,宣布CBA(中国男篮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方案获得上级部门批准,拟成立中国篮协和各俱乐部共同出资入股的CBA公司。按照“两步走”的方式,将CBA联赛的商务开发、赛事推广以及竞赛组织等事务全权授予CBA公司;中国篮协未来则行使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篮协宣布CBA管办分离方案获批在时间上颇为微妙。就在上周末,18家CBA俱乐部在广东东莞召开会议,签署了注册“中职联篮球(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公司”)的各项法律文件,启动工商注册程序。

    俱乐部经营难,投资人寄望于打造利益共同体

    联赛管办分离改革早已进入CBA各参与方视野,但进展缓慢。此次18家俱乐部宣布组建联合公司,有分析称是因为俱乐部长期经营亏损和近几个赛季乱象频生让投资人已不能再等,“经营事关俱乐部核心利益,这两年亏损有上升的趋势,首先就想少亏一点。”联合公司筹备组新闻发言人张弛说。

    CBA俱乐部收入主要来自篮协分红、门票收入、球队冠名费等几个方面,其中篮协分红包括赞助费和转播权收入。从2012年开始,CBA俱乐部每赛季得到的分红达到千万元水平,但这个资金量也许仅够支付一名重要球员单赛季的薪水。张弛表示,球员工资已成为俱乐部的最大成本,而在门票和球队冠名等其他收入方面,各俱乐部经营水平参差不齐。

    另外,近几个赛季,赛场不文明现象、赛风赛纪问题突出。同时,在球员合同谈判、平衡俱乐部和国家队关系以及媒体服务等方面也不时爆出负面消息。张弛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各俱乐部利益共同体的意识还有所欠缺,成立联合公司这一“具体动作”的目的,也正在于让“利益共同体”得到真正强化。

    并无利益冲突,篮协和俱乐部均表达合作意愿

    对于俱乐部投资人成立联合公司的做法,中国篮协认为,这个举措对探索和推进联赛改革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沟通,形成最佳的合作模式;同时也强调,改革必须在国家体育改革计划的统一部署之下,遵循由国家体育总局和行业主管部门主导推进改革的原则。

    对于篮协的态度,张弛表示,愿意在推进联合公司注册工作的同时与篮协保持沟通合作,“无论是联合公司,还是CBA公司,俱乐部与篮协在推动CBA改革发展的方向上,利益是一致的。”

    至此,篮协和俱乐部双方都表达了合作的意愿。江西财经大学副校长、体育学者易剑东认为,双方的利益诉求存在很大的重叠部分,在目前市场资源、人才储备、管理水平都相对有限的情况下,不存在双方各搞一套的操作空间,合作才符合CBA的最大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参加东莞会议的俱乐部是18家,而CBA总共有20家俱乐部。尽管张弛解释没有到会的两家俱乐部并不反对成立联合公司,但各俱乐部投资人属性不一,为未来联合公司的运作也增加了不确定性和风险。

    管办分离改革,关键是让俱乐部和CBA成为真正的企业

    目前,负责CBA商务开发推广的是盈方体育传媒(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盈方中国”),俱乐部的篮协分红这部分收入正是由盈方中国提供的。而门票、球队冠名等商务开发权利则掌握在俱乐部自己手里。

    按照合约,盈方中国每赛季支付给篮协5亿元。这5亿元俗称“保底价”,无论盈亏都必须支付,否则视作违约。在盈方中国手中,CBA联赛赞助商从十几家增长到三十几家,其中就包括李宁公司5年20亿元的“大单”。盈方中国董事长马国力说:“这都是CBA所有俱乐部共同努力打造联赛的结果。”

    

    盈方中国敢于设立“保底价”的做法让俱乐部多了一层思考。刚刚过去的2015年,《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 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带来的政策红利,激励社会资本大量涌入体育领域,成为俱乐部希望自己完全掌握联赛商务开发权的时代动因。

    但有必要指出的是,在现有情况下,俱乐部在门票、冠名、衍生产品等自己控制的商务开发领域的经营都可谓乏善可陈。易剑东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俱乐部建设仍停留在单一球队阶段,没有成为面向市场的商业实体。而管办分离改革的真正意义正是让各俱乐部和CBA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否则亏损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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