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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特股份二冲IPO增势依旧 2020年归母净利不及2016年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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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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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定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第57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届时将审议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特股份”)的首发申请。

正特股份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现拥有遮阳制品、户外休闲家具两大产品系列,其中遮阳制品主要包括遮阳篷和遮阳伞,户外休闲家具主要包括宠物屋、户外家具和晾晒用具。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家庭庭院、露台及餐馆、酒吧、海滩、公园、酒店等休闲场所,以营造时尚、舒适、健康的户外休闲环境。

本次发行前,正特投资持有正特股份5,856.525万股的股份,占正特股份总股本比例为70.99%,是正特股份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陈永辉合计控制正特股份7,692.16万股的股份,占总股本的93.24%,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正特股份此次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2,75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正特股份此次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吴绍钞、姜慧芬。

正特股份此次拟募集资金44,679.20万元,其中,25,119.30万元用于年产9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7,712.90万元用于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4,847.00万元用于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7,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正特股份此前曾拟上交所主板IPO。公司2016年、2017年分别披露招股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2,75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姜楠、朱东辰。

正特股份2016年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0,697.00万元,其中,17,183.00万元用于新增年产80万件遮阳制品项目,3,269.00万元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7,674.00万元用于研发及产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2,571.00万元用于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正特股份2017年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2,796.40万元,其中,17,183.00万元用于新增年产80万件遮阳制品项目,12,099.40万元用于年产23万件户外家具项目,7,674.00万元用于研发及产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3,269.00万元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2,571.00万元用于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正特股份2017年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2015年6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按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7,000万元,占上一年末未分配利润比例40.71%。

正特股份2021年12月24日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2018年7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配方案为2,062.50万元,占上一年末未分配利润比例为14.34%。

正特股份2018年12月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配方案为4,125.00万元,占上一年末未分配利润比例为28.68%。

正特股份上述三次分红合计为13,187.50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70,389.12万元、67,481.46万元、90,988.10万元、67,313.3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486.91万元、4,066.98万元、8,132.70万元、5,681.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4,779.15万元、4,159.15万元、8,021.94万元、5,621.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4,427.90万元、4,807.01万元、8,020.09万元、5,034.6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82.06万元、9,584.27万元、18,732.70万元、1,718.31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2,684.01万元、63,001.77万元、85,321.90万元、63,377.27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71,854.43万元、68,448.73万元、88,153.46万元、56,380.68万元。

正特股份2017年10月17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2014年至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2060.01万元、60155.90万元、68616.90万元、51682.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1821.10万元、6655.25万元、8472.82万元、7411.6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47.64万元、5017.29万元、6793.87万元、8626.75万元。

数据可见,正特股份此前拟上交所主板IPO时,公司2015年、2016年归母净利润均为增长状态,此次深交所IPO,公司2019年归母净利润较2018年小幅下降,2020年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但仍不及2016年数据。正特股份2020年归母净利润为8021.94万元,2016年归母净利润为8472.82万元。

此外,正特股份2021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不及2017年上半年。正特股份2021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5621.59万元,2017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7411.60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外销金额分别为58,447.95万元、60,265.78万元、82,771.44万元、58,680.0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3.24%、95.66%、97.01%、92.59%;其中,北美市场销售金额分别为42,188.03万元、41,790.38万元、61,937.11万元、36,920.18万元,占比分别为67.30%、66.33%、72.59%、58.25%,欧洲市场销售金额分别为12,534.60万元、13,177.40万元、14,957.86万元、18,235.04万元,占比分别为20.00%、20.92%、17.53%、28.77%。

招股书显示,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和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浙江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2015]256号),正特股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和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浙江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2019]70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税率条款,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公司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或者未来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无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公司按照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净利润将分别下降659.45万元、512.56万元、714.97万元和564.53万元,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分别为46,269.92万元、49,084.19万元、67,053.50万元、54,157.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5.73%、72.74%、73.69%、80.46%。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资产总计分别为72,112.23万元、72,892.58万元、90,686.15万元、108,80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44,032.43万元、45,150.09万元、60,516.74万元、75,852.48万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8,079.80万元、27,742.49万元、30,169.41万元、32,954.19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负债合计分别为28,676.50万元、25,568.81万元、35,248.13万元、47,656.1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27,089.81万元、24,067.76万元、32,199.00万元、44,374.69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473.99万元、5,214.45万元、7,697.79万元、18,663.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16%、11.55%、12.72%、24.60%。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045.99万元、5,874.05万元、8,583.74万元、20,768.16万元,占剔除JEC后的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75%、9.68%、10.87%、16.48%(年化)。剔除JEC后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7,647.70万元、60,687.83万元、78,961.43万元、63,004.69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572.00万元、659.60万元、885.94万元、2,105.16万元,逾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51.73万元、1,988.62万元、43.86万元、25.01万元,逾期金额占比分别为4.99%、33.85%、0.51%、0.12%。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87次、12.36次、12.59次、9.17(年化)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22.68天、29.13天、28.60天、39.24(年化)天。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可比上市公司浙江永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54次、3.50次、3.60次、5.79(年化)次。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存货账面金额分别为21,301.36万元、19,289.27万元、23,522.84万元、24,486.1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8.38%、42.72%、38.87%、32.28%。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2,912.49万元、21,291.50万元、25,216.01万元、25,898.64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611.14万元、2,002.23万元、1,693.17万元和1,412.4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相对较大。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外销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897.36万元、730.95万元、1,807.85万元、1,793.20万元,占比分别为81.92%、89.50%、95.97%、95.48%。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5次、2.21次、2.85次、4.12(年化)次,可比上市公司浙江永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8次、2.57次、2.37次、5.24(年化)次。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遮阳制品收入分别为41,777.40万元、48,471.50万元、65,136.73万元、54,047.23万元,占比分别为66.65%、76.94%、76.34%、85.28%;其中,遮阳篷产品收入分别为29,793.90万元、34,537.61万元、46,536.61万元、42,178.45万元,占比分别为47.53%、54.82%、54.54%、66.55%;遮阳伞产品收入分别为11,983.51万元、13,933.89万元、18,600.12万元、11,868.79万元,占比分别为19.12%、22.12%、21.80%、18.73%。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遮阳篷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8.89%、101.71%、98.13%、123.38%,同期产销率分别为102.79%、97.34%、96.69%、106.16%;遮阳伞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8.10%、91.00%、97.26%、113.09%,同期产销率分别为132.41%、110.18%、93.65%、108.08%。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分别为41,643.86万元、42,887.75万元、62,042.42万元、37,676.3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9.17%、63.55%、68.19%、55.97%。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1,130.67万元、17,004.94万元、25,307.04万元、20,948.57万元,采购占比分别为47.80%、44.38%、45.85%、49.35%;其中,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1-6月均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招股书显示,“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更名为“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向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11,867.13万元、8,045.58万元、13,298.99万元、6,703.65万元,采购占比分别为26.84%、21.00%、24.10%、15.79%。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为物产中大,证券代码为600704.SH。

招股书显示,正特股份董事会共7名成员,其中,祝卸和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日。

简历显示,祝卸和曾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祝卸和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11月至1997年12月,任职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1998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1月至2014年5月,任职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和董事会秘书;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任职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20年1月至今,兼任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兼任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正特股份独立董事。

招股书显示,正特股份存在两项未决诉讼,分别为沃尔玛产品专利纠纷事项、美国晴天被诉案。

其中,沃尔玛产品专利纠纷事项涉及的主要产品为折叠篷。上述涉诉专利所涉产品折叠篷系公司的主要产品,公司已改进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使用自有专利技术进行生产,截至目前,公司已不再使用涉诉专利技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涉诉专利不属于生产经营的核心专利。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上述涉诉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7,092.27万元、22,154.83万元、28,769.11万元、20,144.53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7.27%、35.17%、33.72%、31.79%。

主营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 拟募资4.47亿元

正特股份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现拥有遮阳制品、户外休闲家具两大产品系列,其中遮阳制品主要包括遮阳篷和遮阳伞,户外休闲家具主要包括宠物屋、户外家具和晾晒用具。公司产品主要用于家庭庭院、露台及餐馆、酒吧、海滩、公园、酒店等休闲场所,以营造时尚、舒适、健康的户外休闲环境。

正特股份2021年12月24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前,正特投资持有公司5,856.525万股的股份,占正特股份总股本比例为70.99%,是正特股份的控股股东。

本次发行前,陈永辉直接持有正特股份734.25万股的股份,占总股本的8.90%;通过正特投资间接控制正特股份5,856.525万股的股份,占总股本的70.99%;通过正特合伙间接控制正特股份734.25万股的股份,占总股本的8.90%;通过与陈华君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控制公司367.125万股的股份,占总股本4.45%;陈永辉合计控制正特股份7,692.16万股的股份,占总股本的93.24%。陈永辉长期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能施加控制,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陈永辉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此外,陈永辉之子陈宣义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正特投资15%的股份,陈永辉与陈宣义亦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正特股份此次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2,750万股,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正特股份此次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吴绍钞、姜慧芬。

正特股份此次拟募集资金44,679.20万元,拟全部投入下列项目(按投资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

1.年产9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总投资金额27,598.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5,119.30万元;2.研发检测及体验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7,712.9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712.90万元;3.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4,847.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4,847.00万元;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总投资金额7,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7,000.00万元。

曾拟上交所主板IPO

正特股份此前曾拟上交所主板IPO。公司2016年、2017年分别披露招股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公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2,75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姜楠、朱东辰。

正特股份2016年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0,697.00万元,其中,17,183.00万元用于新增年产80万件遮阳制品项目,3,269.00万元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7,674.00万元用于研发及产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2,571.00万元用于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正特股份2017年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2,796.40万元,其中,17,183.00万元用于新增年产80万件遮阳制品项目,12,099.40万元用于年产23万件户外家具项目,7,674.00万元用于研发及产品体验中心建设项目,3,269.00万元用于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2,571.00万元用于国内营销体验中心建设项目。

2015年、2018年合计分红1.32亿元

正特股份2017年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2015年6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按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分配现金股利7,000万元,占上一年末未分配利润比例40.71%。

正特股份2021年12月24日披露招股书显示,公司2018年7月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配方案为2,062.50万元,占上一年末未分配利润比例为14.34%。

正特股份2018年12月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配方案为4,125.00万元,占上一年末未分配利润比例为28.68%。

正特股份上述三次分红合计为13,187.50万元。

2021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73亿元 净利润5681.09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70,389.12万元、67,481.46万元、90,988.10万元、67,313.3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486.91万元、4,066.98万元、8,132.70万元、5,681.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4,779.15万元、4,159.15万元、8,021.94万元、5,621.5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4,427.90万元、4,807.01万元、8,020.09万元、5,034.6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282.06万元、9,584.27万元、18,732.70万元、1,718.31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62,684.01万元、63,001.77万元、85,321.90万元、63,377.27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71,854.43万元、68,448.73万元、88,153.46万元、56,380.68万元。

2020年归母净利不及2016年 2021年上半年归母净利不及2017上半年

正特股份2017年10月17日披露的招股书显示,2014年至2017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2060.01万元、60155.90万元、68616.90万元、51682.6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1821.10万元、6655.25万元、8472.82万元、7411.60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7347.64万元、5017.29万元、6793.87万元、8626.75万元。

正特股份2014年至2017年1-6月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5,464.46万元、54,701.90万元、60,466.91万元、47,034.56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63,780.67万元、61,624.83万元、71,837.46万元、45,308.96万元。

数据可见,正特股份此前拟上交所主板IPO时,公司2015年、2016年归母净利润均为增长状态,此次深交所IPO,公司2019年归母净利润较2018年小幅下降,2020年归母净利润大幅增长,但仍不及2016年数据。正特股份2020年归母净利润为8021.94万元,2016年归母净利润为8472.82万元。

此外,正特股份2021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不及2017年上半年。正特股份2021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5621.59万元,2017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7411.60万元。

外销收入占比超90%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外销金额分别为58,447.95万元、60,265.78万元、82,771.44万元、58,680.0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93.24%、95.66%、97.01%、92.59%;其中,北美市场销售金额分别为42,188.03万元、41,790.38万元、61,937.11万元、36,920.18万元,占比分别为67.30%、66.33%、72.59%、58.25%,欧洲市场销售金额分别为12,534.60万元、13,177.40万元、14,957.86万元、18,235.04万元,占比分别为20.00%、20.92%、17.53%、28.77%。

正特股份表示,公司产品以外销为主,在外销市场上,北美和欧洲市场是最主要的外销市场,2018年以来,北美和欧洲市场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了90%左右,反映了我国遮阳篷、遮阳伞等户外休闲用品出口导向的产业特点,且出口地区以欧美发达国家为主。

正特股份同时表示,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稳中有升,但若未来受到经济危机等外部经济环境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导致市场需求下滑,或出现与公司主要出口国发生单边或多边贸易摩擦等情况,将会对公司海外销售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公司主要为北美、欧洲等境外大型连锁超市、品牌商提供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产品。公司境外销售中美国地区占比相对较高,境外尤其是美国的贸易政策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较大影响。

2021年上半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80.46%

招股书显示,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和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浙江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2015]256号),正特股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根据科学技术部火炬和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关于浙江省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2019]70号),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税率条款,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按15%的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若公司未来不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或者未来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公司无法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若公司按照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公司的净利润将分别下降659.45万元、512.56万元、714.97万元和564.53万元,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分别为46,269.92万元、49,084.19万元、67,053.50万元、54,157.71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5.73%、72.74%、73.69%、80.46%。

2021年上半年总资产10.88亿元 总负债4.77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资产总计分别为72,112.23万元、72,892.58万元、90,686.15万元、108,806.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分别为44,032.43万元、45,150.09万元、60,516.74万元、75,852.48万元,非流动资产分别为28,079.80万元、27,742.49万元、30,169.41万元、32,954.19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负债合计分别为28,676.50万元、25,568.81万元、35,248.13万元、47,656.19万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27,089.81万元、24,067.76万元、32,199.00万元、44,374.69万元。

2021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2.08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4,473.99万元、5,214.45万元、7,697.79万元、18,663.00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0.16%、11.55%、12.72%、24.60%。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045.99万元、5,874.05万元、8,583.74万元、20,768.16万元,占剔除JEC后的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8.75%、9.68%、10.87%、16.48%(年化)。剔除JEC后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7,647.70万元、60,687.83万元、78,961.43万元、63,004.69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别为572.00万元、659.60万元、885.94万元、2,105.16万元,逾期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51.73万元、1,988.62万元、43.86万元、25.01万元,逾期金额占比分别为4.99%、33.85%、0.51%、0.12%。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5.87次、12.36次、12.59次、9.17(年化)次,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22.68天、29.13天、28.60天、39.24(年化)天。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可比上市公司浙江永强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54次、3.50次、3.60次、5.79(年化)次。

2021年上半年存货余额2.59亿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存货账面金额分别为21,301.36万元、19,289.27万元、23,522.84万元、24,486.1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8.38%、42.72%、38.87%、32.28%。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2,912.49万元、21,291.50万元、25,216.01万元、25,898.64万元。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1,611.14万元、2,002.23万元、1,693.17万元和1,412.45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相对较大。

正特股份表示,随着消费升级,消费者对户外休闲家具及用品的外观和功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可能导致部分产品因款式过时而成为滞销品,从而导致存货减值。此外,在发展过程中,公司亦可能为拓展新业务增加相关原材料或产品储备,但发展不及预期导致存货周转缓慢、存货减值,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存货中原材料金额分别为5,701.37万元、4,558.99万元、5,751.29万元、6,306.21万元,占比分别为26.77%、23.63%、24.45%、25.75%;在产品金额分别为6,431.26万元、5,108.97万元、5,584.61万元、7,755.11万元,占比分别为30.19%、26.49%、23.74%、31.67%;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7,353.95万元、8,493.10万元、9,732.90万元、7,911.60万元,占比分别为34.52%、44.03%、41.38%、32.31%。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外销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897.36万元、730.95万元、1,807.85万元、1,793.20万元,占比分别为81.92%、89.50%、95.97%、95.48%。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5次、2.21次、2.85次、4.12(年化)次,可比上市公司浙江永强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78次、2.57次、2.37次、5.24(年化)次。

2021年上半年遮阳篷产能利用率123.38%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遮阳制品收入分别为41,777.40万元、48,471.50万元、65,136.73万元、54,047.23万元,占比分别为66.65%、76.94%、76.34%、85.28%;其中,遮阳篷产品收入分别为29,793.90万元、34,537.61万元、46,536.61万元、42,178.45万元,占比分别为47.53%、54.82%、54.54%、66.55%;遮阳伞产品收入分别为11,983.51万元、13,933.89万元、18,600.12万元、11,868.79万元,占比分别为19.12%、22.12%、21.80%、18.73%。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遮阳篷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8.89%、101.71%、98.13%、123.38%,同期产销率分别为102.79%、97.34%、96.69%、106.16%;遮阳伞产能利用率分别为68.10%、91.00%、97.26%、113.09%,同期产销率分别为132.41%、110.18%、93.65%、108.08%。

招股书显示,正特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含“年产90万件户外休闲用品项目”,全部达产后,公司新增户外休闲用品产能较大。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的市场环境、公司的技术水平、目前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情况等因素做出。该等项目在未来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到海外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变化、工艺成熟度等因素的影响。若项目不能按预期投产或者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公司新增的产能无法得到消化,公司将会面临投资项目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2021年上半年对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超50%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分别为41,643.86万元、42,887.75万元、62,042.42万元、37,676.3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9.17%、63.55%、68.19%、55.97%。

正特股份表示,公司的主要客户涵盖沃尔玛、好市多等全球化经营的连锁超市,也包括美国JEC、德国FHP等品牌商。此外,公司通过跨境电商渠道在亚马逊等知名电商平台向终端客户实现的销售规模也逐年增长。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的主要客户,如沃尔玛、好市多等大型连锁超市在选择供应商时非常注重供应商的产品品质、生产规模、交货及时性等因素,对供应商的年度考核要求亦非常严格。倘若公司产品因功能设计、技术规格或质量瑕疵等因素达不到客户的要求,公司可能面临在该等客户供应商体系中的竞争地位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此外,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不佳,从而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公司的营业收入增长亦可能会受到较大影响。

一名独立董事曾在公司第一大供应商控股股东处任职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21,130.67万元、17,004.94万元、25,307.04万元、20,948.57万元,采购占比分别为47.80%、44.38%、45.85%、49.35%;其中,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在2018年至2021年1-6月均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招股书显示,“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更名为“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向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11,867.13万元、8,045.58万元、13,298.99万元、6,703.65万元,采购占比分别为26.84%、21.00%、24.10%、15.79%。

物产中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由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证券简称为物产中大,证券代码为600704.SH。

招股书显示,正特股份董事会共7名成员,其中,祝卸和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为2021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日。

简历显示,祝卸和曾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祝卸和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2年11月至1997年12月,任职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1998年1月至2001年12月,任职于浙江中大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2年1月至2014年5月,任职于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和董事会秘书;2014年6月至2016年10月,任职于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副主席;2020年1月至今,兼任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3月至今,兼任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12月至今,任正特股份独立董事。

存两项未决诉讼

招股书显示,正特股份存在两项未决诉讼。

沃尔玛产品专利纠纷事项:2019年8月,原告Caravan Canopy International,Inc起诉沃尔玛等五家被告企业侵犯其折叠篷专利权。公司与沃尔玛签订的供应商协议中约定,如在售商品出现了法律纠纷,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对此,沃尔玛于2020年6月向美国专利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提交了IPR程序,并于2020年12月15日获PTAB正式受理,同时沃尔玛向法院申请诉讼程序中止并获得批准。2021年11月22日,PTAB作出最终书面决定,判定原告专利无效,自始丧失相关权利。如果Caravan就上述事项向美国联邦巡回法院提起上诉,美国联邦巡回法院作出最终决定后,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可恢复对Caravan诉沃尔玛案的审理。

Caravan提起诉讼所依据的专利为“可折叠的帐篷框架”(专利号为5944040,以下简称“040专利”),该专利的有效期为199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1日,涉及的主要产品为折叠篷。

上述涉诉专利所涉产品折叠篷系公司的主要产品,公司已改进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使用自有专利技术进行生产,截至目前,公司已不再使用涉诉专利技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涉诉专利不属于生产经营的核心专利。

2018年至2021年1-6月,正特股份上述涉诉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7,092.27万元、22,154.83万元、28,769.11万元、20,144.53万元,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7.27%、35.17%、33.72%、31.79%。

正特股份基于谨慎性,按照对方最新提出的和解金额400万美元,并根据公司与客贝利(厦门)休闲用品有限公司(该公司亦系沃尔玛折叠篷供应商)签订的《关于沃尔玛诉讼相关费用承担的协议书》,公司与其就律师费和诉讼索赔款各承担一半,故在2020年度按200万美元确认预计负债,折合人民币金额1,304.98万元,占发行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的比例约为1.44%,占比较小,且发行人已计提了前述费用。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陈永辉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发行人最终因Caravan诉沃尔玛案件承担的费用超过200万美元,则超出部分由实际控制人承担。

上述诉讼中涉及的Caravan Canopy International,Inc所拥有的折叠篷专利权,已于2018年5月21日到期,该专利诉讼不会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如果美国加州中央区地方法院恢复对Caravan诉沃尔玛案的审理且最终作出不利于发行人的裁决,不会对发行人未来财务情况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美国晴天被诉案:2019年6月2日,David Williams和Karen Williams夫妇(以下简称“Williams夫妇”)受邀在Maple Creek Golf and Country Club, Inc.(以下简称“Maple高尔夫俱乐部”)参加活动时,David Williams被一把泳池伞砸伤,该泳池伞是美国晴天花园授权四海商舟通过电商渠道销售给Maple高尔夫俱乐部的产品。就此,Williams夫妇向美国印第安纳州马里恩第三高等法院对包括Maple高尔夫俱乐部在内的多方提起诉讼,并在其第二次修正(2021年5月18日)和第三次修正(2021年6月1日)的起诉状中,将美国晴天花园增加为被告方之一。

Williams夫妇在起诉状中声称David Williams受到了永久性的身体伤害,产生了医药费、误工损失费,未来将持续产生医药费和误工损失费,同时David Williams遭受了且未来将持续遭受疼痛和精神上的痛苦,Karen Williams还主张丧失配偶权遭受的损失。但Williams夫妇未在起诉状中提出具体索赔金额。

根据PALMIERI,TYLER,WIENER,WILHELM&WALDRON LLP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书,David Williams是在一阵狂风把伞举到空中后,被伞击中受伤,该案中最有可能承担责任的一方是Maple高尔夫俱乐部,而不是美国晴天花园,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击中David Williams的伞本身存在瑕疵或故障。此外,美国晴天花园已购买商业一般责任保险,包括产品/运营责任险,该保险对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100万美元,总计赔偿限额为200万美元。根据境外律师意见,本案在前述保险承保范围内,美国晴天花园已经将该诉讼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抗辩和赔偿,保险公司已指定辩护律师为美国晴天花园提供抗辩支持,且美国晴天花园购买的保险足以涵盖美国晴天花园在本案中可能承担的责任。

综上,根据境外律师意见,美国晴天花园并不是上述诉讼案的主要责任方,且美国晴天花园购买的保险足以涵盖美国晴天花园在该案中可能承担的责任,因此,上述诉讼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对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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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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