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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付不符合保险条款的保险事故 人保财险两家机构被罚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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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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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财经11月29日讯(记者 程宇楠) 近日,银保监会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两家机构开出罚单,分别为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以及人保财险昌江支公司。

  具体来看,人保财险海南省分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违规事实,一是赔付未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的理赔条件的保险事故,二是理赔档案所附气象证明资料不真实。基于此,银保监会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决定对该公司罚款45万元,并对决定对5名相关责任人做出警告,分别罚款1万元。

  而人保财险昌江支公司虽然并未实际赔付不该赔付的保险事故,但却在赔付的“路上”。

  银保监会指出,人保财险昌江支公司存在将未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理赔条件的保险事故理赔档案提交核赔,即还未实现赔付,在赔付的“路上”被查出。除此之外,该公司还存在其他两项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承保档案存在部分虚假资料;二是理赔档案所附气象证明资料不真实。

  基于此,银保监会依据《农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决定对人保财险昌江支公司罚款80万元;并对相关负责人张志钦警告并罚款三万元、郭宏俊警告并罚款四万元、符君章警告并罚款二万元。

  综上,人保财险旗下两家公司共计被罚139万元。

  通常理解中,理赔是“花钱”的事,为何保险公司会理赔不满足条款的保险事故呢?资深保险法律师张宏雷认为,保险公司通常在违法拒赔、无理拒赔纠纷中,令公众生厌。但上述情况,显露出了另一种理赔“黑箱”即不该赔时乱赔,该少赔时超赔,人情理赔等。他指出,违法违规的拒赔或乱赔,都是对保险法、保险合同和正常经济秩序的践踏,都违反“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甚至可能存在保险公司相关经办人和违法理赔受益人串通骗保,沆瀣一气,涉嫌保险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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